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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正性声明

发布日期 : 2023年06月10日 10:46 浏览次数 :50

为保证产品质量检验/检测和计量检定/校准工作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及时,相关人员独立且客观的评价产品的质量和计量器具的性能,防止任何来自内部、外部的不正当的干预,本院特承诺:

1.本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、计量法、质量法、标准化法、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,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公正的立场,严格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企业标准、检测合同开展产品质量检测,严格按照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开展检定,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校准,满足客户及其他相关方合理的期望。

2.本院尊重科学,恪守职业道德,独立开展工作,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,在工作中不受任何行政干扰,不受经济利益的支配,拒绝商业贿赂,任何时候都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,保证出具的检验/检测报告、检定/校准证书客观、公正、准确、可追溯,不出具虚假检验/检测报告、检定/校准证书,若出具虚假检验/检测报告、检定/校准证书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3.本院不与检验工作委托方、数据和结果使用方或者其他相关方,存在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;不向委托方、利益相关方索取不正当利益。

4.本院不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社会、消费者推荐产品,不参与和检验项目或者类似的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的生产、经营活动;全院人员不从事或参与影响检验/检测、检定/校准公正性的任何兼职和技术咨询活动(与检验检测、检定/校准活动相关的设计、研发、制造、销售、维修、保养等)。不参与其他任何影响检验工作独立性、公正性和诚信的活动。

5.本院严格执行《保证公正性控制程序》、《保护专利和机密控制程序》,全院人员对其在检验/检测、检定/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绝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,严格遵守谁委托对谁负责的原则。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的要求,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。

6.本院不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,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、监销药品。

7.全院职工不得参与药品生产经营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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